知,當面驗收,但像一些普通的貨物可以直接送到指定的地點。“遇到天氣太熱,或是下雨,即便在傢,我也不願意下樓取件,而是讓快遞員放在快遞櫃裡。”

傢住小十字的杜女士是網購達人,也是一個準媽媽,經常會網購母嬰用品,有時一個上午,張女士能接到兩三個快遞電話,“快遞員就一句話,樓下取一下快遞。”由於她傢住在沒有電梯的老式公房,上下4樓很不方便,快遞員經常把包裹放在小區傳達室,讓她很是煩惱。“很多時候,東西太重瞭,我下去瞭也拿不上來。”

市民在樓下取快遞

另外,一個不能回避的問題,小區內快遞櫃幾乎都要收取不等的費用。有些快遞櫃超時還會額外收費用。

“包裹不多時可以送上門,要是貨多跑不過來隻能往後推。”說到“送貨上門”的規定,蔣師傅說,每個快遞都送到傢難度太大,這對快遞員來說,工作量明顯加大。

走訪:送貨上門少

記者在街頭隨機采訪瞭十名市民,僅有一位市民享受過送貨上門服務。

業內人士:需一個“過渡期”

事實上,這並不是個例。傢住友誼路一小區的劉先生這個月收到瞭3個快遞包裹,都是快遞員在未與劉先生本人電話溝通的情況下,直接把快遞放到瞭小區的快遞櫃裡。“感覺新規實施前後沒有很明顯的變化,目前還沒有享受到送貨上門服務。”

2018-05-1509:11貴州都市報評論(人參與)

5月14日中午,在市府路一小區內,幾輛快遞車聚集在小區門口,快遞員忙碌地撥打電話通知客戶取件。

快遞員工資直接與送取件數掛鉤。他向記者舉瞭一個例子,送一件貨,無論大小,快遞員通常能拿到1.2元。送貨上門的話,一天下來快遞員送貨的件數將大大降低。“特別是雙十一、雙十二這樣的時期,一個快遞員每天至少三四百單,忙都忙不過來,哪裡還有時間件件面簽?”

“以前沒有快遞櫃的時候,隻要客戶有需求,我們的快遞員還是會一件件把包裹送到客戶手中,現在我們也要求征得收件人同意後才能將包裹投到快遞櫃裡。”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某快遞網點負責人告訴記者,現在收寄快遞都是嚴格按照規定執行,如果快遞員想放在代收點或快遞櫃,那麼首先要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如果收件人不同意,就必須送貨上門。

在小區的快遞櫃旁,一名快遞小哥將電瓶車停在一旁,將車上放置的包裹一件件投到小區智能快遞箱裡。“都是老顧客瞭,每次投包裹進去後,居民就會收到後臺發出的信息,大傢看到後會主動到快遞櫃取件。”小陳做快遞員已有兩年多,每天要送七八十件貨,這個小區誰有時間取件,誰需要投放到快遞櫃,他都非常熟悉。小陳告訴記者,通常隻有涉及大件物品或是貴重物品時,他們會先給收件人打電話。

快遞新規實施半月 貴陽多個小區:“送貨上門”落實難

市民:應區別對待


5月14日,一名快遞員在恒豐步行街送快遞

蔣師傅舉瞭一個例子,比如從小區門口送上樓,拿有電梯的小區來說,為一個客戶送貨上門,送貨、簽收、驗貨最快來回起碼也要15分鐘,老舊小區爬樓梯就日本福岡紅心奇異果禮盒|日本福岡紅心奇異果禮盒批發更費時間,送貨時間隻能往後推,影響的還是收件人。

你是否有過快遞“被簽收”的經歷,快遞還沒到手,物流跟蹤數據顯示包裹已被簽收。

快遞新規實施半月 貴陽多個小區:“送貨上門”落實難

“5月1日,我有個小書桌到瞭是快遞員幫我搬上7樓的。”傢住次南門的周女士告訴記者,如果收件人堅決要求,快遞員還是會送貨上門,不過,隻有傢電、傢具這樣的大件才送貨上門。

在采訪中,也有一些市民出於怕麻煩的心理沒有當面驗收的習慣,認為“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應該具體香川縣奇異果|香川縣奇異果批發情況具體分析。青森縣TOKI蘋果|青森縣TOKI蘋果批發

“如果每個快件都要當面驗收,不僅增加快遞員的工作量,對收件人也增添瞭很多麻煩。”市民付女士告訴記者,貴重物品快遞員送貨的時候最好電話通

在劉先生看來,智能快遞箱確實也方便,讓收件人不在傢時也能簽收快遞,但缺乏當面驗收的環節,“在不通知本人的情況下,萬一東西有破損,食品類貨物有問題,又該誰負責?”

快遞員:工作量加大

不過,在送貨上門方面,快遞員也有自己的苦衷。

蔣師傅在郵政速遞送瞭三年多快遞。“送件時,如果收件人不在傢,我們都是打電話征求對方意見,然後送到指定地點,不然客戶就會投訴,目前多數都是送到門衛或者投放快遞櫃。”

《條例》實施已經過去兩周,記者走訪貴陽多個小區發現,“送貨上門”落實難,不打電話直接將快遞放入快遞櫃或代收點的老問題仍然存在。不過,對送貨上門,快遞員也有自己的苦衷。

走訪中,記者發現,快遞員要麼電話通知收件人到小區門口取件,要麼送至小區快遞箱,要麼擺在小區值班室,或者放在小區內小超市、水果攤等地,很少送貨上門。

在他的印象中,收件人有“送貨上門”的要求相對較少。“一般多是老人傢,在沒有新規之前我們也會為他們送貨上門。”

快遞小哥小羅負責從中山路到都司路這一區域的快遞派送。“我每天要送至少80多個包裹,工作12個小時,如果個個都送貨上門,根本忙不過來。”小羅說,他每天早上8點開始送件,不停點的幹,也得到下午3點左右。有時中午都來不及吃個飯,就得馬不停蹄地幹下午的活。“因為公司規定,當天的貨必須當天送,壓貨多瞭要受到處罰,而且影響到的還是消費者。”

“因為一般送貨隻有一個人,很有可能因為送一個包裹上樓,造成樓下快遞車內的其他快件丟失,損失隻能由我們快遞員承擔。”同樣,快遞小哥小張也向記者大倒苦水,比如,有些小區禁止快遞車輛入內;經常遇到收件人不在傢;有市民從安全考慮不願讓快遞員送貨上門;少數快遞單上的地址、手機號不準確的情況等等。

我國首部專門針對快遞業的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已於5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也就是說,快遞員必須將包裹送到消費者手中,如果要將快遞投放在快遞櫃或代收點,要事先征得消費者同意。

不過,這名負責人坦言,如果嚴格執行件件送貨上門,快遞員的收入就無法保證,他很擔心網點快遞員流失程度更為嚴重。“落實新規還需一個‘過渡期’來磨合。”

文/本報記者王奇圖/本報記者邱凌峰

業內人士韋先生表示,事實上,在現實工作中,一些客觀存在的因素也給快遞員送貨上門帶來困難。“比如,有的小區物業不讓快遞車進小區,快遞員每天都隻能在小區門前等著業主來領快遞,他們也不可能為瞭送一個快遞,把一車快遞放在小區門口。”他認為,除瞭快遞員自律守規外,社會大環境也要給快遞員提供送貨上門的便利與條件。

“快遞業不是孤立存在的,如果不完善方方面面,就難以解決快遞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韋先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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